根据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物质的毒性、易燃易爆物质的临界量,按导则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有关规定,依照《导则》附录A.1,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1)对照《导则》表3(易燃物质)和表4(爆炸物质),日钢生产过程回收的煤气对人体有害,而且属于易燃物质,属于重大风险源; (2)日钢位于日照日照市岚山区的临港工业区,厂区周围是农田和滩涂,距居民住宅的最小距离800m(韩家庄),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