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响应环保政策,我公司自2020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甘肃北方三泰化工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孔波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技术产业园化工园区
4.企业生产规模及产品: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
二、主要污染物
废气(含氯废气和氯化氢尾气等)、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固废(生活垃圾、盐泥、废螯合树脂、废润滑油)。
三、主要环保设施及达标情况
废气:装置开、停车、事故及液氯分离器顶部不凝尾气等含氯废气,采用碱液二级吸收,吸收率达99%,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很小,经25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盐酸合成产生的氯化氢尾气(为确保氯气完全反应,氢气约过量),采用两级水吸收,吸收率达99.9%,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很小,经25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测氯气最高浓度0.09mg/m3,氯化氢最高浓度0.11mg/m3,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电解工序螯合树脂塔再生的酸碱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生产设备冷却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地下管网收集汇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经PH值调节、SS降解、游离氯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聚银公司843泵站,最终排放至东大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盐水制备及盐水一次精制工序产生的盐泥、电解工序螯合树脂塔产生的废螯合树脂和厂区机泵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和盐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盐泥先进入盐泥处理设施,经清水洗涤后回收其中的NaCl,再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得到的滤饼进一步加工作为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当砖厂和水泥厂停产时暂存于聚银公司渣厂。废螯合树脂和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废螯合树脂交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润滑油交由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合法处置。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氯压机、氢压机、约克冷冻机、减速机、泵类和风机等。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工艺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等措施,且充分利用车间厂房的屏蔽和阻尼作用,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甘肃北方三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365933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