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于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西区的合成橡胶厂厂区内,地处东经103°34′-103°41′,北纬36°04′-36°09′之间,本次污染调查范围为扩散剂厂、异丙苯、乳化剂区域(占地面积6119.53 m2)地块(后文简称“扩散剂厂区”)和叔丁醇厂区域(占地面积1753.12 m2)地块。整个范围面积约为7872.65 m2,约14亩。
公司现有四套化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工业用异丙苯、二异丙苯、过氧化氢异丙苯、过氧化氢二异丙苯、工业用叔丁醇、歧化松香酸钾皂、脂肪酸钾皂、扩散剂NNO、扩散剂Nβ等产品。
二、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际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8个土壤钻孔点位,7个土壤采样点位,1个表层土对照点位),采集了30个土壤样品;设置了5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了15组地下水样品。
(1)所有8个钻孔土壤样品检测了常规45项指标+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土壤理化因子;本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范围内所有检测项目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列污染物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的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未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没有土壤环境风险。
(2)本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范围内地下水地下水污染因子中的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色、均超出Ⅲ类水体标准。色度、嗅和味、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大肠菌群、氯化物、锰、铅均超标。枯水期西固区区域内除金沟乡、河口乡、新城镇为背景监测点,水质为较差外,其他监测点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均为极差,西固区地下水水质总体极差。各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点水质均为极差,西固区污染源集中区域地下水已受到污染。则分析本项目场地范围的地下水中的部分污染因子的超标原因为本底值较高所致。
地下水监测结果中,本项目所涉及的污染因子乙苯、二甲苯、萘、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没有地下水环境风险。
三、调查建议
1、本场地若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本场地若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更,仍应作为疑似污染地块进行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应标准及技术规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
3、本地块后续若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应开展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地块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的调查。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有权人: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19号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18919139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