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湟水河流域兰州市红古段农村(花庄镇青土坡村)污水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湟水河流域兰州市红古段农村(花庄镇青土坡村)污水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青土坡村
三、环评批复:兰红环审[2020]18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对池体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水治理:采用“预处理+A2/O+MBBR+MBR膜工艺+消毒(紫外线消毒)”组合处理工艺。
噪声治理:采用隔声、减振、消声。
固体废弃物治理:
一般固废:栅渣运往附近的垃圾填埋场;污泥依托海石湾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灯管:由维保单位更换后回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明
联系电话:1389343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