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甘肃一建集团兰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复配站外加剂复配及储存项目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嘉陵江街以北、长江大道以南、华山路以东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1〕56号(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9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一建集团兰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浩瀚 联系电话:13109408180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