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保温材料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公司二厂区
三、环评批复:金环发〔2019〕192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发泡机和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并排放;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安装换气设施进行排放。
2、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板材渗透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锅炉软化废水经2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
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市区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弃包装袋均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9月20日建成,现予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立成
联系方式:13195951378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