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佳环保股份公司Xinji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关于我们|添加收藏|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公司简介|资质荣誉|公司动态|公示公开|业务范围|行业动态|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党建园地|人才招聘|在线留言|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示公开返回首页  公示公开

关于《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原兰州市农药厂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1-12-08打印阅读次数:37080返回

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原兰州市农药厂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原兰州市农药厂(下文简称“农药厂”)原是兰州市化冶局所属的地方国有制企业,为了发展兰州地方经济增长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于1986年与兰化宏达公司实行联营企业管理经营,统一由兰化宏达公司管理,2007年“两兰”合并后更名为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农药厂。根据兰石化人事《关于统一两家集体企业名称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与“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实施优化整合。2012119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兰州石油化工宏达公司”托管到“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名称为“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后因两个公司经营的业务不同,需暂时保留原各自的营业执照。本地块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陈坪街道辖区福利东路49号,总用地面积33212.3290 m2(约合49.82亩)。

二、调查结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兰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甘肃省中心实验室)检测报告中监测结果,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类型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土壤污染物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超标,其他污染物均未超标。超标因子主要在Zk4Zk6Zk7三个点位,主要是包装、四氯丙烯、缩合所在的区域,12-二氯丙烷超标因子最大值是1.64mg/kg,标准值是1 mg/kg,超标倍数是1.64倍,123-三氯丙烷超标因子最大值是2.4 mg/kg,标准值是0.05 mg/kg,超标倍数是48倍,判断本地块是污染地块。

根据《兰州市主城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西固区》(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9月)以及本地块同一地下水单元中的水质标准中监测数据显示,挥发性酚(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铝、硒、菌落总数、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钠、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以N计)、总大肠菌群均超标,判断区域地下水受到污染。

根据监测结果,12-二氯乙烷、苯、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四氯化碳超出《地下水质量编制》(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说明本项目对地下水有一定的影响。

  • 调查建议

1、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超标,判断受到污染,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本地块后期规划作为居住用地,在工程建设基坑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地块存在其他区域土壤问题,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另行补充调查。

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禁止外来土随意堆放。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公示单位: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19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18919139840

 

 

网站首页|公司简介|资质荣誉|公司动态|公示公开|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党建园地|人才招聘|在线留言|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国家生态环境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税号:91620102720253137R     帐号:8460 8129 4710 001     备案号:陇ICP备19004045号 CopyRight(C)2010.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信佳环保股份公司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