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兰驼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兰驼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民乐路8号,场地中心坐标为103.45289,36.03291。该地块原属兰州手扶拖拉机厂用地的一部分,为其办公区、家属院、职工宿舍、幼儿园、锅炉房及柴油机仓库用地,根据土地使用证(兰国用〔2001〕第Q01115号),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2014年5月,兰石集团对兰州手扶拖拉机厂进行兼并重组。
二、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并根据该场地历史使用情况及现状调查结果分析,以及临近场地改变土地属性后的场地开挖、建设情况调查分析,现场无污染迹象,初步确定调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
根据对地块土地属性、用地历史、地块使用情况的调查,调查地块柴油机仓库可能发生柴油机中的机油、柴油等泄漏情况,即调查地块潜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位(T1~T6),在南面荒山上设置2个对照点(T7、T8),共采集(32个+7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pH、重金属7项、VOCs 27项、SVOCs 11项、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1项。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
三、调查建议
1、兰驼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可以程序终止。
2、本地块后期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
3、地块处置过程中要注重质量控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没有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有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并调整处置和明确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同时注意地块是否还存在管线,地块开挖时需特别注意。
4、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禁止外来土随意堆放。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兰州中海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民乐路86号
联系人:龙思雨
联系电话:18245030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