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环保部2016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3〕2号)要求,甘肃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列为2023年甘肃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市级)。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甘肃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郑宪明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以东,松花江街以北,BZ11#路以西,伊犁河街以北。
联 系 人:石建成 联系电话:18893100717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许可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
排放方式:车间内烟气经过环保管线吸收至废气焚烧炉+8m高烟囱;锅炉烟气通过水浴、布袋除尘+35m高烟囱;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排放浓度:(2022年度第4季度检测数据)颗粒物15.9mg/m3、二氧化硫78mg/m3、氮氧化物190mg/m3、汞及其化合物<6.9*10-8mg/m3。
执行排放标准:
废气:《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5-201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甘肃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