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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之源(兰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移动垃圾桶及家居用品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3-05-05打印阅读次数:13371返回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恒之源(兰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移动垃圾桶及家居用品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自治区)兰州市榆中县(区)金崖镇乡(街道)卧龙川产业园区支一路1

三、环评批复:兰榆环审〔202211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20221017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 废气治理: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合并由15 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

2、废水治理: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办公楼自带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甘肃大兴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不外排。

 

3、噪声治理:基础减震,建筑隔声

 

4、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过破碎及造粒后回用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废UV灯管更换时由供应商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到专用容器中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恒之源(兰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宇晨              联系电话:1391653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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