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GG21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GG2103号宗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经一路以东,经四路以西范围,总占地面积9922.70 m2(约合14.88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04.004959°,纬度35.957046°。地块北侧紧邻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榆中分公司定远调压站,西侧、南侧紧邻空地,东侧紧邻御泽苑餐饮休闲中心。地块规划用地属性为教育科研用地。
二、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状为荒地,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该地块1958年-2013年一直作为耕地,2015年年底至2019年4月期间地块内存在明显堆砂、洗砂行为痕迹,根据对地块土地属性、用地历史、地块使用情况的调查,地块内洗砂过程中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砂石料中的重金属,车辆停放过程废矿物油滴漏,可能造成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可能导致土壤污染风险。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共设置12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共采集46组土壤样品(含5组土壤平行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采集的土壤样品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块特征因子土壤石油烃未检出,土壤pH值检出结果也与区域背景状况一致,表明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为良好,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教育科研用地用地开发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作为教育科研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
(2)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禁止外来土随意堆放。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3)地块处置过程中要注重质量控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没有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有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并调整处置和明确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同时注意地块是否还存在管线,地块开挖时需特别注意;
(4)后续开发建设过程应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
联系人:王连鹏
联系电话:15682840097